对外宣传工作制度

  • 文章来源 : 河南省鑫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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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宣传工作是公司整个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重要成就等的对外宣传,充分展示公司的发展实力,有利于鼓舞士气、增强凝聚力、扩大影响力、塑造公司统一良好的对外形象,取得社会广泛支持,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保证对外宣传的客观、及时、准确,强化对外宣传的严谨性、真实性,提高公司的知名度、美誉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 对外宣传工作基本原则

  1、对外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司党委有关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路线、政策。

  2、在对外宣传工作中,要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3、要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各项中心工作展开,通过准确、生动、及时的宣传报道,为公司营造团结奋进、开拓进取、昂扬向上的舆论氛围,更好地展示和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公司知名度,为公司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三、 对外宣传工作范畴

  1、公司对外宣传工作由宣传部统一管理,凡公司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发生的新闻事件、召开的重要会议、或涉及公司的相关对外宣传报道,统一由宣传部(党建方面稿件除外)严格按照公司新闻报道流程对外宣传报道。

  2、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按照公司发展战略思想筹划对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部门工作职能,及时研究解决对外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加强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保证公司对外宣传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指导。

  三、 对外宣传工作细则

  1、在建立与宣传公司对外形象时,宣传部要严格按照公司发展战略,根据公司领导授权,积极与对外媒体进行合作洽谈,一旦双方达成合作协议,要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宣传部有监督对方履行合同约定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宣传部应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有关新闻媒体发出邀请,并负责新闻媒体及记者的联络和接待工作。外来媒体主动来公司进行采访和新闻报导时,公司各部门要及时请示宣传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外界媒体来公司采访须出示记者证、工作证、介绍信等,经宣传部批准,由宣传部安排专人对接或陪同采访。

  3、关于对外宣传报道的备案工作,宣传部在活动结束后,负责收集报道外界各媒体对公司此项活动的相关新闻报道(含视频),并及时整理、收集和归档。

  4、各类突发事件的报道要坚持一件事情一个声音的原则实行通稿制,通稿由公司指定有关部门或专人草拟、送审、发布。

  5、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流程,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活动通稿、或向合作媒体单位提供其所需要的公司新闻素材,积极维护与媒体的友好合作关系。

  6、宣传部要加大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与媒体形成良好的通联关系,建立畅通的发布渠道,保证公司的正面消息和重大事件能第一时间在媒体上进行正面的宣传与报道。

  7、涉及对外宣传稿件,宣传部须严格按照公司新闻文稿发稿流程予以审定并发布,对于未经领导审定的重要稿件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8、禁止任何所属部门、个人利用对外宣传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