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和完善制度的五个原则

  • 文章来源 : 鑫山实业
  • 发布日期 : 200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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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企业大小,在管理上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机制,管理机制即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制订的企业制度。制度随企业的发展也应不断更新,但必须科学。制度不能用“好”与“坏”来评定,制度要结合实际,不断地完善,才能促进企业的良性运作。企业制度的建立要结合实际,但制定必须科学。
    一个企业或部门在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的时候,如何才能让它能用、管用、好用?我个人认为,要把握好五个原则。
    一是实用性原则,即能用。制度是一个企业规范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必须结合本企业自身的实际和特点制定,制定制度不要贪大求全,好高骛远,不要提过高的要求,不要定不可能实现的目标。要让员工工觉得通过一定的努力就能实现,站得高一点就能看得见,翘翘脚就能够得着。如果要求过高,目标过大,员工就会觉得努力了也完不成,就会丧失信心。
    二是实效性原则,即管用。制定制度要注重激励和约束的结合,没有激励,就不能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就不能激发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样,没有约束,就没有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行动,就会是一盘散沙。只有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美结合的制度,才是一个管用的制度。
    三是可操作性原则,即好用。有些制度难以贯彻落实,一方面是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但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就是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有的笼统空洞,遇到问题找不到相应的规定;有的语言表述模糊,出现问题办也可不办也行;有的不切实际,这就给制度的执行带来了难度。制度落实难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四是合法性原则。在我们这个法制建设日臻完善的国家,个体要服从整体,制度要符合法律。因此,制度的条款要符合法律精神,违背法律规定的制度是无效的制度。尤其在涉外工作中和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方面,如果制度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发生纠纷引起诉讼时,  败诉的必定是制度的制定者。
    五是创新性原则。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各项创新的基础。如果从制度上就墨守成规,其他工作就无从突破,首先不能突破的就是制度,要协调好“制度规定与工作创新”的关系。因此,修订完善制度,必须适应当前的发展现状,与时俱进,既不能超越现实,也不能墨守成规。有人说“有了制度就不要轻易变动”,这句话不是说制度不能变动,而是说执行制度不能“走样”。制度可以通过一定程序加以修改完善,不断充实新的内容。所以,修订制度不可能一次到位,一劳永逸,要在执行中完善,在完善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